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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1]5号颁布时间:2001-01-18

     2001年1月18日 青国税发[2001]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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