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赣地税函[2005]178号颁布时间:2005-08-29

     2005年8月29日 赣地税函[2005]178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 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8]652号)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 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