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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2003]11号颁布时间:2003-04-10

     2003年4月10日 闽地税政二[2003]11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计高技 [2002]2879号),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和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被认定为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 件企业。按照《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 18号)的规定,上述三户企业2002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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