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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7]21号颁布时间:2007-03-29


市财税三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七批)的通知》(财税[2007]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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