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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7]37号颁布时间:2007-04-09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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