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浦东中央公园工程第七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昌的通知
沪税流[2001]23号颁布时间:2001-01-09
2001年1月9日 沪税流[2001]23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大队: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
知》(沪税政--[1994]137号)精神,现将浦东中央公园工程第七批施工
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审核后,按规定对总(分)包单
位开具《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同时将已开证明单依
项目、单位填写《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台账》,并按季
度汇总台账上报市局。对税务登记号有误的施工单位名单,请及时上报市局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筑单位统一向市税务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浦东中央
公园工程第七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