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化学工业区围海造地项目二级排水工程第二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的通知
沪地税一[2000]106号颁布时间:2000-12-08
2000年12月8日 沪地税一[2000]106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大队: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
知》(沪税政一[1994]137号)精神,现将化学工业区围海造地项目二级排
水工程第二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审核后,按规
定对总(分)包单位开具《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同
时将已开证明单依项目、单位填写《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
单台账》,并按季度汇总台帐上报市局。对税务登记号有误的施工单位名单,请及时
上报市局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向市税务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化学工业
区围海造地项目二级排水工程第二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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