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一期工程第四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的通知
沪地税一[2000]110号颁布时间:2000-12-19
2000年12月19日 沪地税一[2000]110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大队: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
知》(沪税政--[1994]137号)精神,现将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一期工程
第四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审核后,按规定对总
(分)包单位开具《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同时将已
开证明单依项目、单位填写《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证明单台
账》,并按季度汇总台账上报市局。对税务登记号有误的施工单位名单,请及时上报
市局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向市税务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长江口深
水航道治理一期工程第四批施工总(分)包单位名单及工作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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