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报更换新版饮食业定额发票后有关情况汇报的通知
并地税征字[1997]第1号颁布时间:1997-01-14
1997年1月14日 并地税征字[1997]第1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按照省局要求,从九七年元月一日起,在饮食行业中全部使用新版饮食业定额发
票,这一规定的执行,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饮食业发票管理,又有利于控制住税源,
堵塞税收流失漏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此,各单位已按市局发票换版工作会
议的安排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好全市饮食业
定额发票销售、使用情况以及新的饮食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市局要求各
单位征管(税政)科(股)要于元月20日到30日在所辖范围进行一次专题调查,
现将具体调查内容及要求安排如下:
一、省局晋地税征字[1996]第41号《关于在全省饮食行业统一使用定额
发票的通知》转发后,为搞好饮食业定额发票换版工作,各单位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办法?存在哪些问题?取得哪些效果?
二、定额发票销售情况如何?实际发售发票户占应发售发票户数比例,有无纳税
人故意不换票或已领购了新票却不给消费者出具新票的现象存在。
三、发票销售中存在哪些问题,对发票换版工作有无影响?
四、关于新版饮食业发票加盖纳税人印章情况执行了没有?执行如何?
五、对饮食业纳税人采取何种征收方式,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
六、对部分招待所、宾馆,集体宿、饮食、娱乐、消费为一体的需用几种票,如
何开票?是分别开票还是一票结算?对单独就餐的开何种票?请分户数、分情况逐一
说明。
七、各单位(指各局征管科及税务所)对饮食业发票销售,使用情况建立健全了
管理制度没有?能否做到“三专七防”?能否单独建帐,实施全方位管理?
八、各单位要在做好一般调查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确定3-5户有代性的企业进行
重点调查,重点剖析。
以上调查内容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并于九七年二月三日前将调查报告及
汇总表报市局征管科。
附:更换新版饮食业定额发票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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