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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2]40号颁布时间:2002-01-22

     2002年1月22日 冀国税函[2002]40号 唐山、廊坊、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1]9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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