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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销社社员股金的股息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9]143号颁布时间:1999-07-08

     1999年7月8日 冀地税函[1999]14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的股息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1999]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的股息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98号)(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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