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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汇总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1]337号颁布时间:2001-06-14

     2001年6月14日 京国税函[2001]337号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近接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关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税种汇总交纳问题的请示》(京 招银会字[2001]037号),根据该行所属支行财务核算的实际情况,经研究, 对其支行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明确如下: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其所属支行应纳3%部分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应由招商银 行北京分行汇总向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缴纳。   请依照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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