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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药监人[2001]457号 颁布时间:2001-10-24

     2001年10月24日 国药监人[20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监察局、 各直属单位:   10月1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江西省南昌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舞弊现 象曝光后,国务院领导就此事件作了重要批示。局党组非常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我 局已派人参加人事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江西进行调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 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 要思想为指导,从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从改革、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高 药品监督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   二、为了维护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针对江西省执业药 师资格考试舞弊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从此事件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这起事件的 严重性。要加强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改进 工作作风。要增强责任感,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 行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守土有责。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今年的工作任务,按照我局的 职能,对执业药师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1年底以前 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坚持 不改的,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执法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和良好形象。   四、要认真按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 原则,加强执业药师专家队伍建设,增强保密观念。加强试题库建设,严把执业药师 资格准入关。加强执业药师考前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及考前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坚决制止执业药师考前培训乱办班、乱出辅导材料、乱收费的混乱现象,严格规范考 前培训、辅导材料的编写和使用,对于问题严重的考前培训机构取消其考前培训资格。 进一步规范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五、要认真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注册管理工 作,严格注册工作程序,加大注册前资格审查及注册准入后的动态监管力度,对执业 药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决不能让不符合执业药师条件的人 员进入执业药师队伍。   六、要认真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已批准的执 业药师培训中心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充分发 挥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未申报执 业药师培训中心的部门,须于2001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的组织实施,增强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执业药师队 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执业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特此通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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