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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2007]108号颁布时间:2007-12-26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意见,当前,广东省旱情严重,抗旱形势严峻,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采取非常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确保灾区群众过好元旦、春节。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和抗旱设施建设,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努力提高抗旱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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