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彩票保底奖金规定的通知(粤财综[2002]141号)
粤财综[2002]141号颁布时间:2002-12-31
2002年12月31日 粤财综[2002]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彩票保底奖金规定的通知》(财综[2002]86号)转发给
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2年12月31日
财政部文件
财综[2002]86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彩票保底奖金规定的通知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为促进彩票发行销售工作,根据全国彩票市场发展需要,决定对《财政部关于印发〈彩
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2002]13号)第十五条进行修订,将
原第十五条“彩票机构不得设置奖池保底奖金。但初始发行某种彩票时,可用发行经费结余
一次性设置不超过200万元的保底奖金,具体数额在游戏规则中报财政部审批”,修订为
:“彩票机构不得设置奖池保底奖金。但初始发行某种彩票时,可用发行经费结余一次性设
置保底奖金。以单个省级行政区域设置统一奖池的,保底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
全国或多个省级行政区域联合设置统一奖池的,保底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具体
奖池保底金额和设奖方案需在申报游戏规则时报财政部审批。”
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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