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广东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财统[2000]4号颁布时间:2000-10-18
2000年10月18日 粤财统[2000]4号
各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组织部、经委(工委、经发局)、贸委(贸发
局)、人事局、劳动局、社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
营企业集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逐
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促进强化企业激励与绚束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我省
建立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制度,科学评定企业经营效绩,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
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组织
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统字[1999]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
好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统字[2000]3号)的精神以及财政部等
四部委颁布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规则》的有
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经报省人民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试点单位在实施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上报。
附件:广东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
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统
字[1999]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统字
[2000]3号)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落实推行我省国有资本金效绩
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颁布的《国待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
绩评价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工作试点方案:
一、效绩评价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效绩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十五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国有资
本金基础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通过建立和推行企业效绩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
科学解析和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运营效果和财务效益状况,达到科学评价企业经营成果
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帮助企业寻找经营差距及产生原因,促进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和
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为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实施间接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制订经济
政策和考核企业经营者业绩提供参考依据的目的。
二、效绩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应遵循方法科学、组织操作规范、报告结果公正真实的
原则。
(二)采取先试点总结经验,再全面推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方式,逐步有序
地在全省国有企业全面实行。
(三)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效绩评价规则、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及评
价标准值,确保效绩评价质量;
(四)将科学公正真实的企业效绩评价结果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建立企业经
营激励机制增加透明度,加强国有企业监管。
三、效绩评价工作试点的实施范围
(一)在省属二十三个集团中选择既有行业代表性又有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企业
作试点:
1、省物资集团公司及其一个子公司;
2、广东省中旅集团公司及其一个子公司;
3、韶钢集团公司及其一个子公司;
4、广东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选择国有企业分布一结构比较合理。门类比较齐全的佛山市、肇庆市两个
地区进行试点。
(三)通过试点建立队伍培训人员,摸索总结经验制订我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
实施办法》以明年向全省国有企业推开。
四、效绩评价试点工作的内容、步骤和期限
(一)作为政府评价行为的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分例行评价和特定评价两种例行评
价每年一次,由各级政府放绩评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作为企业年度效
绩评价制度。具体包括:
1、国有独资企业;
2、国有控股企业;
3、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4、其它有需要的企业。
特定评价由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对指定的国有企业一定期限的经营效益进行
评价。具体包括:
1、承包、委托、授权、租赁经营到期的企业;
2、领导班子换届或主要领导变动的企业;
3、发生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
4、连续三年以上发生亏损的企业;
5、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有需要的其它企业。
(二)国有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的
《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规定分工商企业
和金融企业两类,工商企业评价内容、指标主要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产经营状况、
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状况;金融企业效绩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
安全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等。
(三)国有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议指标三个层次构
成。
1、基本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
率、资产负债率等反映效绩评价内容的基本情况;
2、修正指标包括销售(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资产损失事等16项
计量指标,修正指标是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基本指标评价结果进行逐一修正,以此
形成企业效绩评价的基本定量分析结论;
3、评议指标是对影响企业经营效绩的非定量因数进行判断以此形成企业效绩评
价的定性分析结论。
(四)我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的实施方式可以由政府效绩评价主管部门及组织机
构直接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五)我省效绩评价工作步骤采取先试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全面推开
的方法,具体为:
1、2000年7月下旬,效绩评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效绩评价实施方
案;
2、2000年8月上旬,确定试点企业和地区,同时成立效绩评价专家咨询机
构;
3、2000年8月,开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
4、2000年9-11月成立效绩评价工作机构,确定工作方案工作人员进入
企业开展评价工作;
5、2000年11-12月试点企业和地区完成效绩评价工作,出具效绩评价
结果报告;
6、2000年12月总结试点企业和地区效绩评价工作的经验,改进实施方法,
制订我省国有企业效绩评价制度和管理办法明年在全省推开效绩评价工作。
(六)我省效绩评价工作程序:
1、例行(年度)评价由财政、组织、人事、经贸、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对企业下
达年度效绩评价通知书;特定评价由评价组织机构的有关部门向被评价企业下达特定
评价通知书;
2、效绩评价工作机构进驻企业进行评价;
3、效绩评价工作机构对被评价企业出具效绩评价报告,由效绩评价组织机构在
一定范围内公布,企业对效绩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评价组织机构申请审核复
议;
4、效绩评价结果报告应用,采取将企业效绩评价工作逐步与政府经济管理工作
有机结合逐步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任期考核有效结合的机制,为国有企业
试行经营者年薪制、持股制、期权激励以及工效挂钩等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为有
关方面进行企业监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奖惩任免和政府经济决策服务。
五、效绩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我省效绩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为省财政厅,效绩评价的组织机构由省财政
厅牵头,组织、人事、经贸、劳动保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机构组成负责全省效绩
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
(二)各地的效绩评价主管部门为各级财政(国资)部门。效绩评价组织机构相
应为各级财政(国资)、组织人事、经贸、劳动保障部门,并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尽
快地开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和选择试点工作。
(三)各地原则上不再成立专家咨询机构效绩评价的专家咨询和审议复核由省效
绩评价专家咨询组承担。
(四)各级政府部门的效绩评价组织机构应配备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精通评价方法和业务,熟悉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及干部人事管理,并具有较强专业知识
和综合能力的人员。
(五)效绩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业务水平要求比较高的新工作,各地
要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
扎扎实实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