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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转发《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闽劳社[2001]663号颁布时间:2001-11-02

     2001年11月2日 闽劳社[2001]663号 各设区的市劳动局、侨务办公室,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 侨侨眷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165号)转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获准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医疗 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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