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3日 闽外经贸资[2003]44号
各市外经贸局、工商局、经贸委、财政局、外汇管理局各中心支局、国税局、地税局、
海关:
现将国家七部门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外经贸
资发[2002]59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
合年检。各部门要积极参加联合年检,加强沟通和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
检率。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网上联合年检。各地要做好联合年检数据汇总和统计
分析工作,并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联合年检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有关工作的通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