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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工作的通知

冀财综[2003]61号颁布时间:2003-09-18

     2003年9月18日 冀财综[2003]61号 各市财政局、监察局,省直各部门:   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财综[2002] 38号,冀财综[2002]101号转发)下发后,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 并结合实际,作出工作安排。许多地方和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积极开展了以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检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行政事 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工作。但是,随着财政国库统一管理财政专户,一些 地方和部门也放松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针对 性不强,停留在一般布置上,影响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做好收费年度稽查 工作、督促执收部门和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为认 真履行职能,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促进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根据财政部 和监察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年 度稽查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重视收费年度稽查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减轻社会负担,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 预防和治理腐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 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通知》(冀政[2002]14号)就深化收支两条线 改革作出了明确规定,财政部对收费稽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收费年度稽查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是推动收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环节,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 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 政部门要把收费年度稽查作为规范收费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监察部门要做好收费监督检查的协调和督导工作,并注意 从收费年度稽查中发现线索,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件。要把收费年 度稽查与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检查推动收费年度稽查工 作的开展。各级执收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结合 工作业务特点,制定具体的年度稽查开展办法,组织开展和督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的 年度稽查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时报送收费年度稽查报告   各执收单位要在每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照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 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对上一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全 面、认真地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编制《   年度行政事业性收 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收入情况表》(见附件1)和《   年度执收单位财务收支基 本情况表》(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后,一式两份报主管部门,由 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签署意见后将其中的一份报同级财政部门。各执收部门和单位 收费年度稽查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纠正情况、改进 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对年度内的收费范围、对象、标准调整和取消收费、减免收费 或转作经营性收费等收费变更事项,及其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影响等情况,要作出 专题说明。   三、认真执行工作程序和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各级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对执收部门和单位开展收费年度稽查重点抽查。稽查人 员进点时,应向被查单位出具介绍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稽查任务。各级财政部 门应根据稽查情况向被稽查的部门或单位分别下达稽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稽查人员在 稽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对违规收费单位, 除责令其改正外,还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发 [1987]58号)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 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提请 追究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级财政部门 依法收缴的违规款项或给予的经济处罚,要按照资金归属缴入同级国库,严禁混库或 截留。   为全面掌握各市收费年度稽查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市财政部门于每年每季度终了 15日内向省财政厅报送《   年收费稽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   年收费稽查情况汇总表》要经主管局长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单位和 电话:省财政厅综合处,7018642;传真电话:7010244。   四、切实做好2002年度收费稽查工作   各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 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2年度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并写出收费年度稽查 自查报告,于2003年10月15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 各部门报送的收费年度稽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发现重大违纪线索 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查处。对未按规定报送收费年度稽查自查报告的执收单位,或 报送报告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或有群众举报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结合今年财政部和省部署的专项检查,2003年收费稽查工作的抽查重点单位 除上述范围外,还要选择教育、交通、建设、林业、涉农收费等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 抽查。各市、县的重点抽查工作应在2003年11月底前完成。省财政厅、监察厅 将从11月底开始组织对省本级和市、县收费年度稽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省属驻石家庄市以外的执收单位以及垂直管理的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驻各市的 执收单位的收费年度稽查自查报告,在报送主管部门的同时,要抄送当地财政部门。 各市财政部门受省财政厅委托对驻本地的省属执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各市接受委托 检查省属单位,需持有省财政部门开具的委托检查通知。   各市和省垂直管理的执收部门应于2003年11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2002年度收费稽查抽查工作报告,同时填报《   年收费稽查情况汇总表》。   五、收费年度稽查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   收费年度稽查工作是各级各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财政 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及时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落实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改进和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各级执收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 障收支两条线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各级财政部门 要认真审核执收部门和单位报送的收费年度稽查自查报告,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充分 利用收费年度稽查自查报告,研究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 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部门要通过检查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保障 各项收费管理政策落实到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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