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区、县有线电视自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字[1996]第89号 财综联[1996]13号颁布时间:1996-03-20
1996年3月20日 津价费字[1996]第89号
财综联[1996]13号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
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我市部分区、县相继组建了有线
电视台(网),其入网费、收视管理费均已批复执行,最近,西青区、津南区、
北辰区和宝坻县有线电视台(网)己建成并申报确定收费标准,为规范收费行为,
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有线电视台及市内六区有线电视台(网)对自愿入网的用户一次性收
取入网初装费200元,收视管理费每月8元(含中央加密频道3元)。
二、其它各区、县有线电视台(网)对自愿入网的用户一律一次性收取入网
初装费300元,收视管理费每月9元(含中央加密频道3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