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京财会[2003]1227号颁布时间:2003-07-01

     2003年7月1日 京财会[2003]1227号 市城市公共服务企业、和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