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8日 宁地税发[2001]99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1]57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局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有关规
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好各项工作。
一、各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进一步从机构、人员、经费上保证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和措施,积
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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