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的通知

云国税函[1997]298号颁布时间:1997-12-17

     1997年12月17日 云国税函[1997]298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的通知》(国 税函[1997]554号)转发给你局,从1998年开始,请你局于季度终了后 20日内,将昆明城市合作银行的《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一式二份) 报送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城市合作银行主要财务指标报表》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