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1日 国税函[2004]1245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卷烟厂生产销售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
情况的请示》(京国税发[2004]85 号)和《关于北京卷烟厂生产销售的新
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京国税发[2004]290号)收悉,
批复如下:
  根据《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
的规定,对北京卷烟厂生产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
定如下,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北京卷烟厂  特制长嘴红中南海   25×(59+25)硬盒翻盖       76.56
               12mg中南海        25×(64+20)硬盒翻盖       24.75
                 醇北京          25×(64+20)硬盒翻盖       21.46
                 软北京          25×(64+20)全包装         17.38
              金装8mg中南海      25×(59+25)硬盒翻盖       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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