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函〔2013〕169号颁布时间:2013-12-0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的管理要求,现将青岛市交通委员会提供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增补目录》下发给你们,请据此审核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新增补公交企业名单
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车分公司;
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汽车分公司;
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阳分公司;
交运集团公司青岛即墨分公司。
取消公交企业名单
即墨市运输公司。
附件:关于新增公交企业名录的函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