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07]84号颁布时间:2007-06-20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外贸出口年平均增速力争超过20%,前三年增速力争达到25%的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发[2005]25号)和我市外经贸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出口名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结构
(一)大力推动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比例,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 进一步提升外贸出口的质量和效益。重点扶植以下优势技术领域产品出口: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现代农业等。
(二)增强大型企业集团的竞争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陕西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培育10个国家级高科技重点出口企业,形成十大自主出口品牌。重点加大对新舟60飞机、重型卡车、比亚迪、法士特、太阳能发电设备、超导材料、输变电设备、工业缝纫机、制冷压缩机和通讯天线等十大自主品牌出口的扶持力度,优先申报自主品牌企业的资金申请项目,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
(三)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打造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抓住西安已获得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机遇,在市政府鼓励和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前,每年在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的资金,用于推进和支持发展服务外包所需的国际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国际认证及扩大出口规模等。重点对以下方面给予支持:ITO、BPO等服务外包的离岸业务,企业通过CMM、BS7799、ISO27000等相关国际认证以及开拓国际市场,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给予适当补助;对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国际数据通讯端口,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介,举办BPO等会议,以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调研等活动所需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四)以出口加工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加工贸易快速发展。紧紧抓住国家提出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战略、我市和9个国内知名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共同签署《东中西部出口加工区贸易转移战略合作协议》带来的新契机,着力推进加工贸易发展。重点做好:以五大主导产业为依托,以西电集团、陕鼓集团、标缝集团、陕汽集团、惠安化工等龙头企业为中心,围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吸纳国际和东部高端产业转移,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水平,提高地区工业配套能力,把龙头做大做强;积极促进西安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国家级医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鼓励其承接内外资高端增值环节转移;着力提高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创新,在境外注册商标和专利,建立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以县域工业园区为依托,以优势资源开发、劳动密集型等为重点,承接地段产业转移,促进县域经济外向型转变。
(五)完善交易会展位的使用管理办法,体现扶优扶强,向出口大户、高新技术企业和自有驰名品牌的出口企业倾斜。向从事加工贸易国营与民营企业倾斜,大幅增加加工贸易企业展位数量。
二、建立进出口贸易促进体系,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六)进一步优化贸易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增强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换代升级,增强出口后劲。重点从规划建设、推广普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大力推动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加速从传统贸易方式向电子化、网络化转变,提高出口经济效益。简化加工贸易办事程序、简化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实现台账制度后,除特殊规定的商品外,在同一关区内,对分批结转的企业,经海关审批后允许一次办理,分批转入或转出。
(七)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根据《西安市科技兴贸实施意见》(市政发[2003]11号),突出自主创新,努力提升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重点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国内外高新技术产品展销会、在境外进行产品销售宣传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取得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相关国际标准认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在境外获得专利和商标注册等。同时,大力扶持具有出口潜力和成长性好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八)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出口。继续加快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继续壮大民营企业数量,在外贸经营权方面,积极--争取商务部的支持,加快对区县外贸经营权的下放工作;做好人才培训工作,尽快为民营企业培养一批懂市场、精业务的专业人才;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帮助解决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遇到的政策和体制性障碍,优先安排民营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国际展会;对重点民营企业在各项政策措施上给予进一步扶持。
(九)帮助企业开拓新的出口渠道。积极联络、协助跨国公司的全球或地区采购中心在我市举办专场采购活动,帮助我市企业的出口产品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采购网络,并对举办专场采购活动所需的场地、宣传等费用给予适当支持。积极促进全国大中型出口企业在西安市设立分公司及经营机构,充分发挥其具有的国际市场资源,扩大我市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和规模。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全国大中型企业的分公司出口西安本地产品额达到1000万美元时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办公费用奖励。
三、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优化出口环境
(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外经贸部门应检查、督促外贸出口企业进一步健全出口退税岗位责任制,及时、准确地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出口退税,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税务部门在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的前提下,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退(调)库效率,按照管理无缝隙、服务零距离、执行无偏差、监督全方位的目标,积极推行属地化和专业化管理试点进程,减少生产型出口企业审核审批环节,加快免、抵、退税审批进度,提高免、抵、退税工作效率。对流通型出口企业,在目前仍实行集中申报审核的前提下,大力扶持重点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事关就业稳定大局产品出口的企业。在国家既定政策范围内,解决企业货物出口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协助出口企业加快单证收集、信息采集,进一步加大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出口货物税款应退尽退,出口退税保证当年退付,不拖不欠。
(十一)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西安海关实行关区内“多点报关、口岸验放”的监管机制,开展进出口商品预归类工作,实行非工作时间通关预约制度,公布各现场24小时预约电话,实现“全天候、无障碍”通关。在法定长假期间,实行节前预约,定时通关;在其他非工作时间,实行预约查验;对紧急情况或紧急通关货物,启动“西安海关通关应急预案”。以“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为原则,对关区内A类企业实行便捷通关、区域通关。
(十二)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积极解决外贸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尽快解决我市企业出口业务办理贷款业务中的问题。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外贸出口在拉动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继续积极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以此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与本行业务往来密切、信誉较好的出口企业应适当提高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限度,对出口前景较好的机电产品、纺织品、农产品、日用品等大宗出口商品,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十三)进一步加快出口检验检疫速度。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获得一类管理的企业,优先办理报检,优先检验检疫,优先出证放行。继续加快出口企业电子监管的推广步伐,逐步实现对重点出口企业的“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坚持24小时预约报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行之有效的便捷服务措施,对出口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继续推行“绿色通道”制度。
四、合理使用外贸扶持专项资金,加大政策力度
(十四)扩大外贸出口,促进全市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原来每年1000万元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出口的增长情况,适当予以增加,并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奖励名牌出口商品、重点鼓励发展的出口产品和企业;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参加的境内外展览会、洽谈会和促销活动;建设国际市场营销网络;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外贸业务人员培训费用,与外贸发展有关的其它费用等。
1.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出口积极性,市政府决定从市外贸专项基金中安排350万元对出口500万美元及出口100万美元地产品(由市外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提供的出口产品原产地证明确认)以上的、对外贸出口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对重点商品的出口和高新技术产品给予重奖。对加工贸易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并且同上年相比增幅在前10位的加工贸易企业中积极组织、承揽加工贸易业务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2.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费用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补助,重点支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企业和重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
3.对出口企业反倾销应诉提供资助。鼓励出口企业利用反倾销应诉等WTO规则保护自身利益,稳定和扩大出口市场。对参加国外反倾销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每次资助最高限额5万元。
4.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付的保费实施补贴。为鼓励企业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灵活运用结算方式、规避收汇风险,并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开展融资,对全市出口企业投保的保险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20%的补贴。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搞好服务
(十五)市外贸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外贸进出口情况,研究外贸出口重大事项,调整和制定鼓励外贸出口的各项政策。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出口遇到的各种问题。
(十六)建立和完善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招商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帮助企业了解海外市场信息和贸易政策。尽快完善外经贸网站,编录我市出口企业、出口产品名录,免费为我市外贸企业介绍海外市场的投资环境和贸易政策以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提供国际市场信息,指导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十七)各区县、开发区也要进一步完善扩大外贸出口的激励机制,确保全市对外经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