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10]940号颁布时间:2010-10-0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申请核定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人社函[2010]3227)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我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的试行标准为每科65元(试行期为一年)。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工业设计基础理论》、《工业设计务实》,中级资格《工业设计综合知识》、《工业设计务实》,高级资格《工业设计务实》。
  二、请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