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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八批)的通知

粤财法[2007]107号颁布时间:2007-08-27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八批)的通知》(财税[200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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