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税发〔2013〕49号颁布时间:2013-11-19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年初省局确定的重点工作,现将《财政性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工作方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清理核查工作方案》、《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调查工作方案》、《201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核查的工作方案》、《2012年度增值税、消费税减免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关于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清理调查工作方案》、《关于“走出去”企业专项服务与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等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地对八项检查调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根据各项检查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检查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质效。各地要细化工作方案,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务求工作的实效性,防止走过场,应付了事。对多项工作涉及同一纳税人的,必须统一开展检查调查工作,不得多次到同一纳税人开展调查检查。
对检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妥善处理解决。对涉及税收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涉及纳税人有重大偷漏税行为的要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完善制度,不断提升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水平。
三、加强信息收集,按时上报材料。各地要按照检查调查方案的时间和工作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要加强对报表资料的填写辅导和审核把关,防止错报、漏报,确保工作质量。在检查调查工作中要注意同省局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附件:1.财政性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2.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清理核查工作方案
4.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调查工作方案
5.201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核查的工作方案
6.2012年度增值税、消费税减免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
7.关于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清理调查工作方案
8.关于“走出去”企业专项服务与调查评估工作方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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