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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源讯(北京)公司和欧米茄(瑞士)公司对第29届奥运会服务赞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桂财税[2007]46号颁布时间:2007-04-20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区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源讯(北京)公司和欧米茄(瑞士)公司对第29届奥运仍未服务赞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9号)转发给人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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