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4]92号颁布时间:2004-04-27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管理局、征收局、征收管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40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