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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6]319号
颁布时间:2006-11-16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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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制糖企业有关费用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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