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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南宁海关、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旅游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请示

桂财税字[2000]21号颁布时间:2000-06-05

     2000年6月5日 桂财税字[2000]21号 附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 统一管理的请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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