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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决定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424号
颁布时间:2007-08-24
各基层局:
现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决定》(深发[2007]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局实际,市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以及李鸿忠书记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有关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讲话精神。
二、要注意将政府出台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为“走出去”的企业依法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三、要熟悉“走出去”企业的经营情况,全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的要求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定期组织“走出去”企业或深入“走出去”企业进行相关税收专题讲座和纳税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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