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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433号
颁布时间:2007-08-30
各基层局: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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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等1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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