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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233号
颁布时间:2007-04-20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
》(发改企业[2007]7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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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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