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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股票转让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9号颁布时间:2007-01-08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股票转让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所便函[200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做好税法宣传,消除纳税人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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