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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税发〔2015〕26号颁布时间:2015-04-07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4〕14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