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长沙海关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湘财税[2003]56号颁布时间:2003-10-10

     2003年10月10日 湘财税[2003]56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 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鼓励科普事业 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