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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以税还贷和开发新产品减免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处理问题的通知
[90]湘税地字第76号
颁布时间:1990-02-26
1990年2月26日 [90]湘税地字第76号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55号《关于以税还贷和开发新产品减免 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计算问题, 仍按[87]湘税二字第480号规定办理。 附件:
国家税务局关于以税还贷和开发新产品减免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处理问题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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