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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不再提取和划解农业特产税源发展基金的通知

湘财农税字[1998]8号颁布时间:1998-08-27

     1998年8月27日 湘财农税字[1998]8号 各地市州财政局:   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不再从征 收的农业特产税中提取农业特产税源发展基金,原定划解到省、地的部分同时取消, 增加的收入按规定级次缴入国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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