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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财政部驻湘专员办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财税字[1999]28号
颁布时间:1999-12-22
1999年12月22日 湘财税字[1999]28号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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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中华人民兵和国长沙海关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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