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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湘财税[2003]6号
颁布时间:2003-01-20
2003年1月20日 湘财税[2003]6号 各市州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 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2002] 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 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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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石长铁路总公司税收预算级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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