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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执行农业税附加上解省2%的政策的通知
湘财预字[1998]39号
颁布时间:1998-08-18
1998年8月18日 湘财预字[1998]39号 各有关地市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起,停止执行地市县农业税附加上解省2%的政策。 省里取消地市县的上解后,各地市原则上不应再集中所属县市的农业税附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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