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

鄂地税发[2008]10号颁布时间:2008-01-21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和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