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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忠武输气管道工程建设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3]78号
颁布时间:2003-07-08
2003年7月8日 鄂地税发[2003]78号 各有关市、州地方税务局: 重庆忠县至武汉天然气管道工程是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忠武输气管道 工程),也是“西气东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该工程建设点多、线长、面广 的实际,为方便纳税人和加强税收征管,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授权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忠武输气管道工 程建设的营业税及与建设有关的税费,凡属同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由县(市)地 方税务局确定一个征收单位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由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稽 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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