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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0]127号颁布时间:2000-03-22

     2000年3月22日 鄂国税函[2000]127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68号《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湖北省邮政局1999年度向所属企业拨 付的“收支差额”(详见附件),准予其所属邮政企业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 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999年度湖北省邮政局向所属企业拨付收支差额情况表            金额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金 额 合  计     -231100  武汉市邮政局    -7581  黄冈市邮政局    -6747  襄樊市邮政局   -10852  荆州市邮政局    -8182  宜昌市邮政局   -10475  孝感市邮政局   -11467  咸宁市邮政局    -8466  十堰市邮政局   -16624  黄石市邮政局    -3518  荆门市邮政局    -4115  恩施州邮政局   -21824  鄂州市邮政局    -2105  仙桃市邮政局    -1814  天门市邮政局    -1229  随州市邮政局    -2621  潜江市邮政局    -2086  神农架林区邮政局  -1949  省局直属单位   -10944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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