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22日 鄂国税函[2000]127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68号《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湖北省邮政局1999年度向所属企业拨
付的“收支差额”(详见附件),准予其所属邮政企业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
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999年度湖北省邮政局向所属企业拨付收支差额情况表
金额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金 额
合 计 -231100
武汉市邮政局 -7581
黄冈市邮政局 -6747
襄樊市邮政局 -10852
荆州市邮政局 -8182
宜昌市邮政局 -10475
孝感市邮政局 -11467
咸宁市邮政局 -8466
十堰市邮政局 -16624
黄石市邮政局 -3518
荆门市邮政局 -4115
恩施州邮政局 -21824
鄂州市邮政局 -2105
仙桃市邮政局 -1814
天门市邮政局 -1229
随州市邮政局 -2621
潜江市邮政局 -2086
神农架林区邮政局 -1949
省局直属单位 -10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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