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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电力公司1999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0]329号
颁布时间:2000-09-13
2000年9月13日 鄂国税函[2000]329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电力公司鄂电司财[2000]64号《关于对所属内部工效挂钩单 位分解1999年度工资基数的报告》,要求我局依据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核定的 1999年工效挂钩基数,对湖北省电力公司所属企业1999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 前扣除标准进行审核,并确认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8]134号《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中国华中电力集团 公司华中电集团电财人[2000]273号通知,经审核,确认湖北省电力公司及 所属企业1999年度工效挂钩工资在基数54325.8万元(详见附表)以内, 且挂钩浮动比例不超过1:1的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附件:湖北省电力公司1999年度税前扣除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 位 99年度工资基数 合 计 54325.80 武汉供电局 6595.15 黄石供电局 3033.55 十堰供电局 1246.56 襄樊供电局 5434.13 黄冈供电局 3964.70 鄂州供电局 1240.31 荆门供电局 2042.13 宜昌供电局 3604.73 荆州电力局 6493.87 孝感供电局 3508.03 咸宁电力局 2857.49 青山热电厂 3490.56 荆门热电厂 2144.43 沙市热电厂 1117.15 武昌热电厂 752.48 黄石电厂 477.59 松木坪电厂 986.08 黄龙滩水电厂 754.92 白莲河水电厂 245.04 汉口电力设备厂 694.58 省农电局 108.94 中试所 579.78 调通局 339.92 物资处 119.61 省局机关 523.99 超高压局 1394.06 电业技工学校 206.96 农电技工学校 144.37 信息中心 37.09 电力疗养院 187.6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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