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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2]225号
颁布时间:2002-08-20
2002年8月20日 鄂国税函[2002]225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关于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工资总额基数和效益工资分 配计划的报告》(鄂移财字[2002]401号),要求对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公司下发的工效挂钩办法(中移人[2001]1559号)规定核定的湖北省移动 通信公司2001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16151万元,准予税前知除。经审核, 该公司2001年度核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1994]009号文件的规定。请你们对其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在附表规定的标 准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准予据实税前扣除。 附件: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2001年度税前扣除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工资基数 武汉营销中心 2193 荆州分公司 1303 襄樊分公司 1017 宜昌分公司 917 黄冈分公司 655 十堰分公司 649 孝感分公司 1001 荆门分公司 396 黄石分公司 429 咸宁分公司 508 恩施分公司 464 鄂州分公司 257 随州分公司 221 仙桃分公司 187 潜江分公司 119 天门分公司 116 省网络部 1524 省计费业务中心 357 设计所 189 培训中心 55 省公司现业 1714 省公司 1880 合计 1615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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