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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暂停清收农民税费尾欠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鄂地税发[2002]185号
颁布时间:2002-12-19
2002年12月19日 鄂地税发[2002]185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关于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暂停清收农民税费尾欠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转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农村税费改 革工作小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暂停清收农民税费尾欠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 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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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屠宰税清退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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